據新華社電 在首個國家憲法日到來之際,中共中央總書記、國家主席、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作出重要指示。
習近平強調,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,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,是黨和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(xiàn),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、法律權威、法律效力。我國憲法是符合國情、符合實際、符合時代發(fā)展要求的好憲法,是我們國家和人民經受住各種困難和風險考驗、始終沿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前進的根本法制保證。
習近平強調,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,堅持依法執(zhí)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(zhí)政。要堅持黨的領導、人民當家做主、依法治國有機統(tǒng)一,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,堅決維護憲法法律權威。
習近平強調,要以設立國家憲法日為契機,深入開展憲法宣傳教育,大力弘揚憲法精神,切實增強憲法意識,推動全面貫徹實施憲法,更好發(fā)揮憲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、全面深化改革、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中的重大作用。
“健全憲法實施和監(jiān)督制度”
據新華社電 中央宣傳部、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、司法部3日下午在北京舉行“深入開展憲法宣傳教育 大力弘揚憲法精神”座談會。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出席座談會并講話強調,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,通過完備的法律法規(guī)推動憲法實施、加強憲法實施。
張德江指出,新形勢新任務迫切要求我們加強憲法宣傳教育,推動憲法宣傳教育常態(tài)化、長效化。深入開展憲法宣傳教育,要緊密結合中國近現(xiàn)代歷史特別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長期奮斗的光輝歷程,深刻認識我國憲法形成和發(fā)展的過程和歷史必然性;要緊密結合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(xiàn)代化建設取得的輝煌成就,深刻認識我國憲法的巨大功效和重大現(xiàn)實意義;要緊密結合我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實踐成果,深刻認識我國憲法在法治體系中的至上地位和最高權威;要緊密結合實現(xiàn)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,深刻認識恪守憲法原則、弘揚憲法精神、履行憲法使命的重大意義和重大責任。
張德江強調,深入開展憲法宣傳教育,大力弘揚憲法精神,目的是為了牢固樹立憲法法律權威,推動全面貫徹實施憲法。一要堅持黨的事業(yè)、人民利益、憲法法律至上,切實增強公職人員憲法觀念;二要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,通過完備的法律法規(guī)推動憲法實施、加強憲法實施;三要健全憲法實施和監(jiān)督制度,切實保證憲法法律有效實施;四要堅持黨的領導,更加注重改進黨的領導方式和執(zhí)政方式。
新聞背景
今迎首個國家憲法日
12月4日是我國首個國家憲法日。國家憲法日的設立,意味著憲法在中國政治生活中的地位進一步凸顯。
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《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》提出,將每年12月4日定為國家憲法日。
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決定,將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,國家通過多種形式開展憲法宣傳教育活動。決定明確,全國各族人民、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、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、各企業(yè)事業(yè)組織,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,并且負有維護憲法尊嚴、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。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,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。
設立國家憲法日,在全社會普遍開展憲法宣傳教育,大力宣傳憲法所確立的國家根本制度、根本任務、基本原則、活動準則,大力弘揚憲法精神,將有助于教育引導各級組織和全體公民牢固樹立憲法意識、增強憲法觀念,自覺履行維護憲法尊嚴、保障憲法實施的職責。